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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低工資標準實施一年多 代課老師、保安、保潔員工資還都在線下
  □東方今報記者 劉天慶見習記者 牛冰霜
  近日,有市民向本報記者反映,每天辛苦工作,工資卻達不到新鄉市規定的最低標準,或者一些招聘廣告打出了月薪2000元,但不是要求每周單休,就是每天工作超過8小時,對於企業這樣靠增加勞動強度、稀釋勞動者工資的應對計謀,勞動者卻是敢怒不敢言。
  【故事】
  代課10年月薪剛漲到900元
  48歲的張老師是新鄉市一所公立學校的代課老師,教小學語文,一直是班主任,每天早上七點半左右到校,晚上確定每一個學生放學離開校園後才能回家,每周上20節課左右,已堅持了10年。
  “剛到學校時,月工資才200多元,之後慢慢漲,今年工資剛剛漲到900元。”張老師說,雖然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等一樣也不少,但自己沒有編製,也從來沒有跟學校簽過合同,每個月的工資都是固定的,直接發到手裡。
  據悉,目前,新鄉市義務教育階段的老師平均月工資約3000元。代課老師們不僅同工不同酬,而且,也沒有評優評先評職稱的資格。
  【調查】
  保安、保潔員工資都低於最低標準
  走訪中記者發現,新鄉市工資較低的並非只有代課教師。
  張先生是新鄉市某學校的一名保安。記者到校採訪時,在張先生的保安室坐了近半小時,其間除了有外來人員敲校門詢問一次外,張先生一直在保安室內玩手機游戲,就連有教師出入,也是教師們自己打開未上鎖的大門。
  張先生告訴記者,新鄉市很多學校的門衛都是屬於新鄉市保安公司的,自己到保安公司兩年了。
  “單位至今沒有給我們交任何保險,我們的工資一直是每月1000元。”張先生說,“乾好乾壞、乾長乾短工資都一樣,所以工作起來也沒有太大的動力”。
  王女士是新鄉市天隆城二期寫字樓的保潔人員,她每天平均工作8小時,月工資1000元。
  “根據相關規定,2013年1月1日起,新鄉市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240元。”新鄉市人社局勞動關係科鄒姓科長說。
  【說法】
  企業稱人力成本上升壓力太大
  勞動者拿不到最低工資,用人單位怎麼看?
  新鄉市民王先生的工廠於2008年創辦,主要生產鋼絲出口至歐美國家。然而2008年恰逢經濟危機,致使工廠生產的鋼絲賣不出去,而近百萬元的投資也無法收回。
  “勉強維持了兩年,過了2010年,工廠才算翻過了身,但是經濟效益很一般。”王先生說,工廠有20名員工,多是年齡40歲左右的女性,僅人力成本就占工廠總支出的40%,2013年時,月工資每人1100元,也沒有交什麼保險。
  王先生稱,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對工廠影響很大,他已經向員工們承諾,2014年工資一定會漲200元至300元,“保險還沒辦法交,實在承受不住”。
  【貓兒膩】
  工資2000元?不加班拿不到
  走訪中,記者還發現,雖然有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2月19日,記者在新鄉市人民路行政服務中心的招聘會看招聘信息,幾乎所有企業承諾崗位工資都在2000元左右。
  一位深諳招聘技巧的師傅告訴記者,這工資看上去很誘人,但如果按正常的8小時上班,根本拿不到。“很多招聘崗位的工資把加班工資也算進去了,實際上用人單位會通過增加勞動強度來稀釋勞動者的工資”。
  經提醒,記者再次研究多家公司的招聘信息發現:超市促銷員,單休,月薪2000元左右;電子操作工,工作10小時,月薪2500元左右……
  【聲音】
  規定不能成為一紙空文
  “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不是2011年就實施了嗎?真希望規定不是一紙空文,能落到實處,在2014年以後不再出現違規的勞動力使用情況,讓規定成為一種保障。”採訪中,一些沒有達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者稱,為了握緊生存稻草或者不想被工作中“穿小鞋”,他們寧可選擇沉默,也不願意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而投訴用人單位,就連記者採訪時,也多次被接受採訪人員提醒,要求記者一定不能透露他們的姓名。
  【監管】
  鼓勵勞動者舉報不法企業
  “之所以還存在用人單位開出的工資達不到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一是用人單位法律意識較差;二是企業職工法律意識差,不會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三是勞動監察力量比較薄弱。”市人社局勞動關係科鄒姓科長分析說。
  新鄉市勞動監察大隊的一位工作人員介紹說,監察大隊只有二十幾人,以這兩年來說,參加年檢的企業大概有1200家,而新鄉這樣與勞動者之間形成勞動合同關係的有4000多家,“我們只能鼓勵勞動者要有較強的維權意識,積極對不法企業進行投訴舉報”。
  有法可依
  違法用人單位
  應限期支付工資差額
  新鄉市人民政府文件(新政文【2013】17號)指出,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督促用人單位嚴格落實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對違反《河南省最低工資規定》,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要依法責令用人單位限期向勞動者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全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並可以對用人單位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行政區域
  二類行政區域
  三類行政區域
  適用範圍
  新鄉市區
  輝縣市
  新鄉縣
  衛輝市、獲嘉縣、原陽縣、封丘縣、延津縣
  月最低工資標準(元)
  1240
  1100
  960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元)
  11.7
  10.4
  9一鍵分享到【網絡編輯:鄭國鋒】【打印】【頂部】【關閉】
     (原標題:月薪1240元 我何時才能夠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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