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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義 黃順祥 牟倫祥
   重慶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民行處副處長楊友學
  □面對他們,楊友學的態度是,“用自己的一顆愛心、一顆耐心、一顆善心和一顆責任心去對待他們”。
  □“老百姓不到難處不上訪。民行部門作為聯繫群眾的‘窗口’,絕不能成為冷漠的擺設。”他特別痛恨看不起農民的人,更不屑市儈氣十足的“好心”勸解。
  □想到申訴人無助的眼神,他憑著多年的職業直覺和良好的法律功底,決定要竭盡全力打這場硬仗。
  □楊友學接待他們後,在釐清全案的基礎上,心平氣和地分析這對失獨父母訴求的合法合理部分,說明其訴求於法無據部分,用情理法相結合的辦法規勸。
  □感嘆不已的熊某托親戚給楊友學送來一面錦旗和一封感謝信。這看似普通,卻是一個農民工加殘疾人的肺腑之言,是對檢察機關在其最困難時刻伸出正義之手的感謝!
  “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是一道厚重的時代命題,考量著政法幹警的職業操守和道德良知。重慶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民行處副處長楊友學,以出色的業績作出了最好的詮釋。
  從事民行檢察工作15年來,他直接審查並辦結民行申訴案700餘件,其中涉及殘疾人、失獨老人、工傷職工和失地農民切身利益的案件多達100多件,為這些最弱勢的當事人輓回直接經濟損失400多萬元。
  情懷
  2012年9月,楊友學被評為重慶市檢察機關親民愛民優秀幹警。從普通農家子弟起步的他,有著源自泥土的百姓情懷和本色。
  1968年10月生於梁平縣一個小山村的楊友學,父親是抗美援朝退伍老兵,忠厚誠實、剛直不阿、淳樸善良;從牙牙學語到高中畢業,無論是婦孺孤寡,還是老弱病窮的鄉親,擔任村支書的母親都要力所能及地幫其排憂解難。父母親人性中真善美的東西,深深感染著楊友學。
  1998年5月,西南師範大學法學教育專業畢業、在二分院從事職工教育培訓7年的楊友學被挪位到民行處。之後的15度春秋,他用青春和熱血書寫的精彩故事,凸顯了他一腔熱情反哺百姓的價值追求。
  在現實生活中,殘疾人、失地農民、工傷職工和失獨老人,應該是中國弱勢群體中的最弱者。一旦遭遇訴訟,就如雪上加霜,不會有尊嚴地過完“餘生”成為他們普遍的擔憂。面對他們,楊友學的態度是,“用自己的一顆愛心、一顆耐心、一顆善心和一顆責任心去對待他們”。
  困難群眾,通常是測量民生幸福指數的短板,如果改善了他們的生活狀況,也就改善了整個社會的生活狀況。2009年2月22日,忠縣忠州鎮香山居委會劉某、盧某向檢察機關提出申訴:他們年輕時只生了女兒劉某某,為了養老,二人於1988年將戶口從復興鎮遷到忠州鎮北門村2組,同女兒一家生活。因當時北門村的土地已分完,隊長便叫他們女兒從自己承包地里劃一塊給二老種。1992年,二老修建房屋後從女兒家搬出,戶口也從女兒家剝離出來單獨立戶。1996年,北門2組經政府統徵統轉,二老獲得安置補助費1.8萬元。2006年8月,村裡給每人發放了歷年剩餘的公積金、公益金、土地補償款等809元,因二老是“乾戶口”而沒有享受到這筆資金。為此,二老訴至法院,要求村裡發放其應得的錢。
  2008年1月7日,忠縣法院判決:劉、盧夫婦已在北門村生產、生活近20年,常住戶口也在該村,顯然是該村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應享受其合法權益,對劉、盧的主張予以支持。村裡不服並上訴,同年4月24日,二審法院認為二老因沒有土地經營權,從未向集體繳納農業稅、提留款,沒有盡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義務,不應享受分配餘額的權利,故撤銷一審判決,駁回劉、盧的訴訟請求。
  宣判那天,這對老人傷心落淚,陷入痛楚之中。後經他人指點,二老並不抱太大希望地走進了二分院的大門。
  楊友學受案後,有人勸他“為老農民去得罪法院划不來”。“老百姓不到難處不上訪。民行部門作為聯繫群眾的‘窗口’,絕不能成為冷漠的擺設。”他特別痛恨看不起農民的人,更不屑市儈氣十足的“好心”勸解。他以一個檢察官的正直、善良、毅力,決心為這對老人討公道。
  經過楊友學的努力,2010年5月14日,再審法院宣佈維持一審判決,撤銷二審判決。本已絕望的老人感動得大哭起來。他們說這天是無法忘懷的日子,因為這天讓他們晚年有了尊嚴。
  溫暖
  弱勢群體維權為何如此艱難?除他們自我保護意識差外,某些人利用手中的職權壓迫、威脅受害者,使其在強大壓力下不得不妥協退讓。楊友學說:“民行幹警是法律秩序的積極守護者,而抗訴則是維護社會公平的重要防線。”多年來,他心裡裝著弱勢群體,始終堅持正義、良知和愛心,千方百計去撫平那些被傷害的心靈,竭盡全力把不和諧因素降到零。
  家住萬州區孫家書房下街的劉某原系重慶市鮮樂園乳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樂園公司)股東。因公司資金短缺,劉出面將其子的房屋作為抵押擔保物為公司貸款。貸款期滿,公司未按約償還,銀行向法院起訴,判決生效後又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依法拍賣了劉的房屋用於償還貸款。2005年12月8日,劉某將其公司股份轉讓給他人後退出公司。次年11月,劉向樂園公司催收包括房產在內的相關款項,公司於當月12日、14日分別給劉出具了兩份共計807710元的欠條。
  2008年6月,樂園公司更名為重慶眾源汽車修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眾源公司)。劉於2011年4月27日向萬州區法院起訴樂園公司,同年7月6日以被告名稱變更為由申請撤訴,同時起訴眾源公司:請求判令眾源公司償還欠款807710元以及起訴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利息、支付房屋補償款10萬元。後經公開審判,萬州區法院判決眾源公司償還劉欠款807710元及相應利息。眾源公司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以劉某超過了法定的兩年訴訟時效為由,撤銷一審判決,駁回劉的訴訟請求。
  80萬難道就這樣打了水漂?劉某認為自己的希望破滅了,產生了到政府上訪、到法院封門堵路等極端想法,但他又相信“天理昭昭,總有自己討說法的地方”。於是,他向檢察機關提出申訴。
  2012年5月7日,二分院受案後指定楊友學辦理。經調閱原審案卷,他不禁驚嘆:80萬僅因為訴訟時效就沒有了?想到申訴人無助的眼神,他憑著多年的職業直覺和良好的法律功底,決定要竭盡全力打這場硬仗,盡可能化解申訴人心中的偏激想法。他加班加點研究卷宗,核實證據,不遺漏每一個細節,不放過每一個瑕疵。
  第一步,他先接觸申訴人。一次次面對面、心與心的交流,又一次次悲與痛、酸與苦的碰撞,申訴人一邊抹著眼淚,一邊訴說著心裡話:自己好心好意出資經營並把私房拿去抵押,完全是為了大家能渡過難關,後來“公司出具了加蓋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吳某(執行董事)簽字的兩份欠條,我也常常在討要,為什麼一夜之間就過了訴訟時效”?
  考慮申訴人行動不方便,楊友學多次與其代理律師聯繫交流,並向原審法官瞭解案情。經過仔細審查後,他認為二審法院認定本案已過訴訟時效確有錯誤。因欠條形成之時,雙方未明確約定歸還期限,樂園公司也沒有明確表示拒絕償還欠款,並表示“待政府安排的資金中和企業經營利潤中有限予以償還”。由此斷定:劉某的起訴並未超過法定的兩年訴訟時效。基於上述理由,他大膽建議提請抗訴。2012年12月,市檢察院據此提出抗訴,市高院決定提審此案。經再審,高院採納了楊友學的抗訴理由,決定撤銷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為申訴人輓回了80餘萬元的經濟損失。
  公正
  農民工是社會發展中衍生的特殊群體,社會的發展讓他們承受了沉重的代價,而他們的酸楚和無奈,是外人無法探知和感受的。
  2010年8月5日,曾在身體和心理上都經歷過痛苦的忠縣黃金鎮大山村農民熊某,感受到了公正的溫暖。因為她聽說再審法院撤銷了一、二審行政判決和縣勞社局及縣政府的《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責令忠縣勞社局對自己重新作出工傷認定。“兩年了,遲來的公正還是來了。來之不易的這一切,是檢察官關愛百姓的正氣,點燃了我這個可憐人的希望之火!”
  熊某百感交集地回憶那段無情的歲月:2005年7月,51歲的她到忠州樂竹水泥公司打工。2007年9月6日8時許,已勞累8個小時、饑渴難忍的她到廠辦公室討口水喝。按老闆規定,她還得工作到中午12點才能回家。返回車間途中,因上月6日被礦石燙傷雙下肢未愈,加上超負荷工作,極度疲勞的她突感暈眩而摔下4米多深的陰溝,導致胸12、腰1壓縮性骨折,成為躺在床上的癱瘓者。
  第二年2月25日,她向忠縣勞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兩個月後,該局通知:申訴人在喝水後返回崗位途中與他人閑聊暈倒受傷,因其在非工作崗位,非工作原因受傷,據此認定其受傷性質不屬於工傷。她不服而提起行政覆議,結果是維持原決定。同年7月4日,她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一、二審法院均判其敗訴。
  收到終審判決的一瞬間,她泣不成聲,痛苦難以言表。
  “民意難違,民憤難平啊!”楊友學受理她的申訴後感慨萬端。於是,他緊鑼密鼓地展開調查,每一份書證、物證,每一句證人證言,他都要認真細緻分析鑒別……
  抗訴成功。感嘆不已的熊某托親戚朋友給楊友學送來一面錦旗和一封感謝信。這看似普通,卻是一個農民工加殘疾人的肺腑之言,是對檢察機關在其最困難時刻伸出正義之手的感謝!
  力量
  民行檢察的一大特點是細微繁瑣,接觸的大都是百姓生活中的“雞毛蒜皮”,涉及的法律和政策卻龐雜繁複。因此,民行幹警必須提高調解能力、溝通能力、釋理能力,在法律規定的限度內做到因事制宜,使所辦案件得到群眾的認同和接納。
  正因為如此,楊友學堅持“學高為師,身正為範”的信條,勉力於學,除熟悉和掌握工作所需的《合同法》《勞動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外,還將梁慧星的《民事裁判的方法》、楊立新的《民事裁判方法》等前緣理論深研細讀,不斷拓寬知識面,用知識的力量打造案件品牌。2013年12月,他所承辦的黃某與冉某借貸糾紛案,其抗訴書就被評為首屆全國檢察機關優秀法律文書。
  工作中,他主張“執法也要潤物無聲,最大程度地消弭民眾的負面情緒,以此撐起涉訟群眾理解的天空,使之產生對社會的信任、對法律的服從”。
  中國老百姓活的就是孩子。沒有孩子,什麼都沒有了。
  2014年,清明節。寒流襲擊了早春的三峽,夾雜著冷意的小雨下個不停。這天早上,開縣南門鎮農民劉某某、李某夫婦早早來到兒子劉某墳前,坐在地上一邊落淚一邊訴說:“兒啦,你走後,我們到處申訴,但遇到的多是漠不關心的人。如果不是檢察官相助,可能我們只是一張相片了。”白髮人祭黑髮人的痛楚,真真切切地再現了受害者巨大的內心掙扎。
  一個人的不幸,是一家人苦難的開始。2011年12月24日,是劉、李兩口子受到重創的日子。那天晚上9時許,就讀於重慶經濟貿易學校計算機專業的兒子劉某,與幾個同學在校外吃飯喝酒後獨自回到宿舍上網。第二天凌晨,一同學發現劉某“下輩子再見”的短信,心急火燎地向學校保衛科報告。校方立即組織教職工和學生四處尋找未果,上午9時左右先報警後告知家長———劉某失蹤了!同月28日上午,110報警台接警稱:雙河口楊柳大橋下發現一具男屍。公安機關調查後認定,死者系劉某,因求愛被拒而跳橋自殺。
  人到中年,喪子之痛將兩口子迅速擊垮:妻子李某以淚洗面,再無生活下去的願望;丈夫劉某某困惑地向左鄰右舍嘮叨:這輩子沒做過壞事,兒子的生命怎麼這麼短?
  經歷了若干個不眠之夜的掙扎,兩口兒就“校方是全封閉管理,兒子是住讀生,高度近視的他為什麼三更半夜走出了校門?出事後為什麼不及時通知家長”等疑惑,提請法院追究校方承擔未盡監管和安全保障義務,承擔死亡賠償責任。
  校方亦積極與二人溝通協商,並達成了“給付4萬元撫慰金”的和解協議。後就協議的真實性再發爭執,一、二審都沒有支持二人的訴求。於是,他們便開始了漫長的上訪路。
  楊友學接待他們後,在釐清全案的基礎上,心平氣和地分析這對失獨父母訴求的合法合理部分,說明其訴求於法無據部分,用情理法相結合的辦法規勸:“孩子沒了,但你們還得活呀!老是走不出傷痛的陰影,身體一旦垮了,誰又去贍養你們的父母呢?校方支付一定的撫慰金,是出於關懷。萬一校方也堅持己見,你們不是什麼都得不到嗎?”
  午夜夢回,在靜靜的村舍里,劉、李二人咀嚼著檢察官的勸解,傷感的心靈慢慢複原。2013年9月3日,他們向檢察機關申請撤回了自己的申訴,並外出打工。  (原標題:源自泥土的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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